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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网站3月31日发布消息显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证监会修订发布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明确期货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制度,期货交易所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并储备充足的风险准备资源,以及建立健全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坚持党对期货交易所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期货交易所党组织建设要求。修订后的《办法》明确期货交易所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
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具体包括,增加关于期货品种上市制度相关规定;明确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的要求;强化实际控制关系管理,明确了实际控制关系定义;明确期货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制度,并对期货交易所提出相应要求;规范期货交易所跨境合作,对期货交易所开展结算价授权业务作出了规定。
优化期货交易所内部治理,完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期货交易所的职责,完善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明确期货交易所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并规范了期货交易所内设机构职权和运行,完善了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职权、会议召开形式等规定。
强化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责任,维护市场安全。修订后的《办法》完善了风险防控和处置等规定,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机制;细化突发性事件情形,并规定期货交易所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应及时向证监会报告;提升期货交易所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抗风险能力,要求期货交易所储备充足的风险准备资源,并进一步明确了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业务规则、有关决定的效力。
压实期货交易所责任,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修订后的《办法》,期货交易所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积极培育推动产业交易者参与期货市场;建立健全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督促会员建立和执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各种资金和费用的使用,做好长期资金安排。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股权结构以及解散等事项需由证监会批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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