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总是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在买卖房子上也会出现问题。比如买房两年后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期间多次的问开发商,对方也只是一直推脱说正在办理。
网友咨询:
开发商不给按期办房产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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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张益铭律师解答:
房产证的办理首先要追寻和开发商的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都是交房两年内办理,如果开发商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的金额过低可以到法院申请增加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已购付房款的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
解决逾期办证问题,通常有四种途径:和出卖人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和诉讼。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张益铭律师解析: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完毕项目的首次登记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购房人可委托开发商统一办理)。
申请资料主要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分层分户平面图;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簿;商品房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经适房提供《购房证》;开发商、拆迁安置单位法人证明材料;完税证明、大修基金缴纳凭证;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证加婚内夫妻的名字,需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各大厅办理,持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即可办理。加其他人的名字,需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大厅按买卖或赠与办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张益铭律师简介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律硕士。先后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办案件三百余件,具有丰富的庭审经验,致力于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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