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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去信《华尔街日报》,指该报于本月7日发表题为〈‘Subversive’Art Is a Crime in Hong Kong〉的评论文章,对香港发生的一宗涉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作出毫无根据的言论,严重误导读者。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于2023年5月5日持法庭搜查令进行搜查,检获一件涉及香港国安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证物。
当天该报迅速发布此次行动的新闻稿。因此,评论中关于执法行动是“quietly executed(悄悄执行)”和“without due process(未经正当程序)”是完全失实。
邓炳强强调,香港执法机关有责任将违反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等的行为执法。执法机关对有关人士和单位的行为,是严格依法及证据来执法,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
他重申,保安局必须指出有关案件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与其他案件一样,随着调查的进展及收集的证据,案件的调查进度是合法和合理的。评论文章将刑事调查的证据指为“artwork(艺术品)”,又指案件仅涉及“dissent(异议)”,完全为误导。
香港特区政府一向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对于此案的处理也不例外,所有对特区政府执法机关所采取的执法行动毫无根据的指控,均是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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